深圳小产权房65万栋 定了!最高法:小产权房、无证房统统能执行!

提到小产权房、无证房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不能买、不能卖

因此避之不及

然而据统计,小产权房占住房市场总数的24%

甚至在深圳等一些产权较小的城市

小产权房的占比都超过了50%

那么问题就来了

当强制执行遇上对方唯一财产是小产权房

如何破解“执行难”?

今天,小法就简单科普

小产权房?无证房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

什么是小产权房?和一般房子区别在哪?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而是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说法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因此,实际上小产权房产没有真正的产权

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

也不会给予备案

小产权房没有真正的产权,还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虽没有政府或房管部门

颁发的不动产权证

但因其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

故司法实践上是具备执行依据的

也就是说,当然可以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执行程序中对于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

例如:小产权房以及其法合法的无证房

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

即:按照房屋目前的状况来处理

正常推进评估、公告、拍卖这些执行程序

但在在拍卖公告中应告知——

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事实、不能登记的原因以及土地的性质

买方按照房屋目前状况取得房屋

之后有关产权登记及将来可能面临的

拆除、拆迁以及补偿这些风险都由买方自己负责

如何强制执行小产权房、无证房?

司法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强制执行方式

各地法院做法不一,主要有两种:

1??“小产权房”作为可供执行的财产

进入拍卖程序,以拍卖成交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

然而实操上,想要通过拍卖方式变现还债很难

因为小产权房没法办理过户登记

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

且后续不确定因素太多

也就没人竞拍,最后往往流拍

2??“小产权房”虽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

但不进入拍卖程序

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基础上

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较为平和

局限性在于需要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若被执行人不同意抵债

或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不同意

法院将很难继续执行下去

所以,执行遇上小产权房莫慌

跟着法院节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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