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石家庄土地出让呈现加速度,一是为肃清市场,还百姓一个五证齐全的市场而努力。另一方面为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石家庄买房限购的一些政策。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调整居民住房政策
本市居民家庭申请第一套住房购置时,应当连续12个月以上连续12个月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费用,1个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范围内的城市有超过1组和城市居民家庭的住房,暂时不能在这个城市买房子,购买时间签字备案,城市居民家庭不能通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第一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3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和以上住房。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调整住房商业贷款政策
第一次购买普通住房者,第一次支付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少于30%;有1套住房不买贷款或抵押贷款解决家庭,城市居民改善生活条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有1套住房和相应的购买未偿贷款的家庭,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50%。第三套住房和以上住房的家庭户口登记,应当暂停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该意见将于2017年3月18日实施。申请的范围将是昌安区、新华区、雨花区、乔西新区和高新区。
政策解读:
一个家庭,城市居民(包括买房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人)在城市里连续12个月提供超过(含)的税务证书或社会保险工资,1个购买住房(包括新的商品房和二手房);在本市范围内有一个或多个住房单位的非居民居民的家庭,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家庭登记(包括所有县和地区)居民家庭(包括购房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购买住房时应提交身份证和户籍等身份证件。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家庭,其自有资金应当符合原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家庭成员的住房和城市居民支付证明2年12个月(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支付相关审核材料验证,符合购买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石家庄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买房子的人。住房(pin)提前进行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石家庄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加盖公章的企业购房人符合购买条件的报告提交给石家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购买二手住房。人口普查在城市买房时购买二手房的人,应以自助方式持有身份证将家庭成员“,证明给住房城市居民”,没有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到物业查询大厅(3)和平街查询。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购房者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住房和城市。
回望2016年,从10月28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开始,就此严查整顿之风吹遍石家庄楼市。业内人士认为,石家庄楼市严查在2017年上半年仍将继续,这也终将影响着石家庄买房限购的发展,也将指引省会走向更加规范的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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