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房产权年限法律规定是70年,这个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呢?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当期限到期后,房屋还是自己的吗?
网友问:房屋产权过期70年怎么办?产权到期后,有补偿时,房屋是否应该拆除?
律师问答:物权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自动续期的。
(2)期满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依法处理。土地所有权和其他不动产所有权约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对于合同期内的强制拆迁,国家将给予适当补偿,开发商保留在政府押金中,不应对购房者造成太大的损害。
提出了一个看似很正确的观点,就是“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就不值钱了”
他们的理论就是,值钱的是土地,房子不值钱,所以到了70年后,拆迁房子的时候就得不得什么赔偿
理论是理论,我们看一下实际情况,首先,我给一些同志不理解的一般知识,房子是私人财产,但是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只有70年使用权的房子和土地是分开的,即说满70年,或你的房子,房子有多少年没有限制权限
根据这一理论,70年成熟,价值不是土地,房屋的拆迁补贴的钱不多,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拆迁是政府花钱买你的房子(注意是房子、不是土地),我说你也知道,如你一方面有一个10元的邮票的市场价值,他属于一套20枚的邮票,这是一套邮票,其他19件个人收藏,然后你想买这枚邮票,你认为这枚邮票将10元卖给他吗?
也就是说,虽然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但房子还是业主的,是钱买了业主的私有财产,而这距离上面的一个事实,虽然你是政府,而房子的市场价格不是很值钱,但是这房子是出售的私有财产。业主,价值只有50元,业主不想卖给你,你也不能抢。
所以,从理论上讲,房子过了70年,土地没有了,开发商对房子的补贴不多了,但实际情况是,无论多少年拆迁的老房子,都是同样的价格补贴的是新房价,如果不明白,那就回去看我前面的邮票。此外,全国各地的许多住户也说明了问题,虽然房子是不值钱了,但房子是私人财产,甚至政府也要拆房子也要业主手中买下来这样的买卖关系,不与市场价格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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