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房产税滞纳金怎么算,房产税计费依据是什么?

随着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很多的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业,有的时候会忘记一些非常重要的税收,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发现是需要缴纳一些滞纳金了,我们知道让商户缴纳滞纳金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商户按时缴纳税收,那么大家知道房屋租赁的房产税滞纳金怎么算,房产税计费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纳税人未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汇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不得收取税款5 / 10000支付滞后。”这意味着所有的所有税费用的510000。”物业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滞纳金的计算应是:滞纳金=应补税款×万分之五×滞纳天数,由于您未说明是从何时开始欠缴的房产税,我们无法帮您计算,您可以依照上述公式计算或咨询您的主管地税机关。

房产税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其原值按照财产制度的规定,是指纳税人在账面上记载的“固定资产”的房地产价格主体。因此,在计入住房价格的会计帐簿,会计制度规定应大于11,房地产扣除按一定比例的房价在物业税的规定值;没有房价11的记录,根据以上原则,和类似的房子,确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根据规定,房产税的征收。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记录的原始值,开征房地产税,应根据财产原值的规定调整;原来的财产价值显然是不合理的,应重新评估;没有对财产原值的,税务机关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价值批准类似参考。根据当地适用的扣除率计算确定原始价值,以确定财产的剩余价值。扣除比例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

看到上面的文章,我想大家都知道了房屋租赁的房产税滞纳金怎么算,房产税计费依据是什么了,其实大家日常的生活中,记住日子,就不用再缴纳滞纳金了,这样能够减少也些负担,只要细心就能够避免的事情,为什么还要花钱买教训呢?

房屋租赁的房产税滞纳金怎么算,房产税计费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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