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现在的人口数量是越来越多了,而土地资源却在日益的减少着,这样一来人们就越来越重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但是近段时间,不断的传出土地使用权将被取消的问题。这让好多人是越来越关注这个问题。并且有人开始提出这样问题,那就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回被取消?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回被取消是我们好多人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呢?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绝对消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绝对消灭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了,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宅基地不仅与其主体相分离,而且他人也未取得其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宅基地灭失。宅基地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对象,因地震、火山爆发、河流改道、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无法恢复,不能继续使用或丧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当然,如果宅基地或其他附属设施的建筑物丢失,宅地的使用就不会受到影响。
(2)国家和集体的征收。国家和集体对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农村宅基地征收,并改变土地使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任何人都不能获得在该地区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利。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对消灭
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对消灭强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某一特定成员丧失了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但这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客观存在。相对消灭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因放弃而消灭。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农村村民有权免费使用宅基地,可以随时放弃,但应当提前通知房主,防止土地资源浪费。
(2)因转让而消灭。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原来的使用权人就会丧失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的规定,农村村民在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3)因撤销而消灭。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利用宅基地,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撤销宅基地使用权,村民从而就会丧失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回被取消,这是好多人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实际生活,可以说影响着我们的未来发展,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那么如果这个问题也是你非常关注的话,多看看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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