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房地产税初稿就已经基本成形了,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如何?许多朋友想要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做分析,具体到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确实不好说,请看下面文章的介绍吧!
一、房地产税概念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税、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二、房地产税发展历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1950),将财产税列为14个税种之一。
1951年8月,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地产税与房地产税相结合,作为房地产税。
简化了1973年的税收制度,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纳入营业税,城市房产税局只保留税收,个人和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1984年,国家决定恢复财产税,将房产税分为两类: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2014年,特别税务稽查启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房地产和建筑业再次被列为强制性检查项目,自2002年以来已经连续12年被列入房地产行业。大型、高盈利的房地产行业涉及8项税收,其中包括广泛征收的地税。在正常的税务专项检查中,房地产行业成为了“大”的补税,多年来几乎占到全部税收的一半,这意味着税收相关的玩法。
2011年1月,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2011年1月,重庆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
2012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将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地产税改革。
2012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正在研究房地产税试点,2013年将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
2013年2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预计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认为,条例出台后,全面征房地产税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范围。
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预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积累推动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经验。
2014年8月8日,2014年在BBS博鳌房地产、金融、财政学财政研究所贾康、董事会议上指出,财产税改革方向一直处于高位锁定,决策者可能会在2017年实施。有人指出,房产税将于2017年出台,2017年之前售房和第一套住房可能免征。
2015年7月,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我国房地产税收立法初稿基本形成,征求内部意见,不断完善。具体税率可以由当地政府在确定的税率范围内确定。
2015年7月,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我国房地产税收立法初稿基本形成,征求内部意见,不断完善。具体税率可以由当地政府在确定的税率范围内确定。
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如何?通过上面文章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房产税的历程已经有大概的了解,从中大家了解到,房产税尽早要实行,相关的程序都做好了,比如说税收标的物,现在已经历时四年的时间做了统一登记,所以说房产税实施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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