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即将过半,在这一年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保持严厉,事实证明已经初见成效,我国大部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趋于平稳,三四线去库存也收效明显,那么2018年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又出台了哪些新政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区别于以往的房地产调控,今年将加大力度实现多元化住房供应,除新建商品房外,还包括政府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供应,这些新型住房形式的出现,将有效满足不同群体的居住需求。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精细化调控。
2018年房地产市场还将延续去年调控政策,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市场将持续下行,直到2020年左右。届时,房地产税出台,以税收、法律、金融、财政等市场调节为主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将占据主导地位,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政策将逐渐消失。
2018年将会在“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出台更多的落地细则和具体措施。例如在租购并举方面,会在用作租房的土地和融资方面,发布鼓励措施,13个城市试点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也将加快推进,更多的国企、民营企业将进入租房市场,而租房市场的法律和保障将进一步完善。
2018年调控政策依然不会放松,特别是针对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但也会坚持精准调控,不搞一刀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进一步厘清,地方有了更多的权利,但也有了更多的责任。
2018年我国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这一措施正是有效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政策之一,同时鼓励租赁消费,着重培育租赁市场,进一步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利,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可有效落实科学住房观念,更可以有效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有效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为各阶层群众提供适宜居住的住房,实现全体人民的居有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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