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您通过公开信箱反映的问题收悉,您在2017年购买了住房后卖出,则您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现就来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 , 办理结果: 张同志: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租房的关注, 根据您的情况介绍,若您有特殊困难情况,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应退出承租的公租房,小产权房产证,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小产权房抵押贷款,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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