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皖北大地正是丰收的繁忙季节。安徽省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16个窗口无一虚席,办事大厅里人来人往,登记工作紧张而有序。
正在办事大厅里例行巡视的中心主任李本洲对记者说,“最近天天都是这么多人,每天都要受理200多件。”目前,该中心的9个受理窗口实现8类业务全能受理,群众来办事一个窗口全部搞定;受理一个办件由原来的1个多小时缩短到15分钟到20分钟;办结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12天到15天;特事特办件不超过3天。
宿州市副市长赵琳向记者介绍说,1月4日,宿州市主城区开始全面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1月5日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是皖北第一个、全省第三个颁发不动产权证的地级市。
在快速平稳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中,宿州市一系列富于创新色彩的举措,处处体现出“用心”二字。
啃下职责机构整合“硬骨头”
“2016年1月5日必须发证”。2015年7月底,安徽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场会后不久,宿州市委、市政府向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这样的承诺。
时间紧、任务重。职责机构整合是整个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牛鼻子”。为迈好这关键的一步,宿州市将之作为推进统一登记落地的首要任务,下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
2015年8月,宿州市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每周听取专题汇报,部署调度。该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房管、财政、审计、水利、农业等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
时隔一个月,宿州市编委批复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按“一局一中心”设置,同意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加挂“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将房屋登记职责、林地登记职责、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产权证、使用证、管护责任书)发放的指导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4年内也划入该市国土资源局。
该市国土资源局所属的市地产咨询中心与市房管局所属的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市乡镇房地产管理处合并,设立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人数32人,为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和市乡镇房地产管理处在编在岗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身份、待遇不变,市地产咨询中心整建制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同年10月底,宿州市完成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划转人员交接;11月13日,该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揭牌;12月中旬,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时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调剂配置。
与此同时,宿州市坚持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等窗口规章制度。今年5月底,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16个窗口。
其中,9个受理窗口打破了以往分类受理的模式,实行全能受理,每个窗口都可以办理所有类型的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还为困难群众和生产制造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办事大厅设置咨询台、电子大屏、表单填写台,为申请人准备服务指南、业务流程图和各种样表,并设置便民座椅,免费提供饮用水,为申请人提供周到、细致、体贴的服务。
打造房地一体关联“无缝台”
职责整合、机构设置、人员划转的快速推进以及窗口的设立,为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停旧发新”工作筑牢了基础。紧随其后的,是资源整合、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等步骤快速有序的推进。
宿州市充分发挥市土地规划院的技术优势,对城区63平方公里地籍调查数据、3万多宗土地信息进行全面更新,并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为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落地、以地管房”的要求夯实了数据基础;同时充分利用“数字宿州”等国土信息化项目成果,把“数字宿州”地形图、航拍图、卫星影像等数据成果应用到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去。
为顺利实现资料移交和信息共享,国土与房产部门建立业务联席三级会商制度和业务信息共享机制,房产部门将原房屋交易登记系统和数据库全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并整体移交房屋登记电子资料。在平台共享系统未布设前,国土与房产部门将各自的登记信息与交易信息,确定专人以纸质形式实时推送,实现数据共享,确保交易安全,同时为数据接入国家信息平台作了准备。
在平台建设方面,宿州市优选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软件,预先布设不动产权籍管理、登记两个系统,同时加快推进不动产基础数据建库、查询分析共享、数据上报与接入、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的布设。
流程再造是统一登记后提升效能的重要环节。为此,宿州市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原有的房屋、土地等登记事项进行整合,把八大类不动产登记细分为29个登记事项,并在发证系统中细化制定89条业务流程。按照登记事项,明确了权利人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制作办事指南及申请书、受理通知单等表格式样。
为应对地籍调查成果信息化滞后的现状,在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登记环节设置的基础上,增设权籍调查前置环节,对房屋不能落地的登记业务及时派出专业勘测人员进行权籍调查工作。
针对房地关联的现实需求,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权籍调查工作中建立了多科室、多单位联动配合机制,明确由城区管理办公室及其下辖的城区8个国土资源所负责主城区内的地籍调查和存量房产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工作,各园区分局负责各自辖区的不动产登记前期审查及地籍调查工作,该市土地规划院(信息中心)负责地籍测绘、基础图件提供及信息保障工作。
权籍调查部门配备了近30人的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对无土地登记信息的,由城区管理办公室及其下辖的城区8所开展宗地信息调查,溯本追源,保证每栋房屋都能落到有土地信息的宗地上。该市现已完成近400个小区,近万幢房屋的信息补录,极大提高了登记速度。
解开历史遗留问题“死结子”
谈到统一登记前后遇到的困难,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储昭海说,宿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铺开后,大量老旧小区、房改房、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存在无土地信息,房地用途不一致等问题。这些不动产按房地一体关联的要求,是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群众就会对新开展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疑虑,甚至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储昭海感慨道。
为此,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充分调查研究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后,针对不同情况,依法依规提出了一套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程序,经集体讨论后,分政府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土地管理委员会三个层次报批,并予以固化执行。
对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无土地登记信息,但已颁发房产证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经不动产权籍调查部门核查,不动产登记局确认其土地来源合法(未办理供地手续的)的,申请人可选择以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办理登记。以划拨方式办理登记的,转让方应按基准地价的1%缴纳土地收益;以出让方式办理登记的,受让方按基准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法拆迁、征收安置房屋以划拨方式登记,免收土地收益金。
分门别类的处置方案,解决了大量不动产无法办理转移、抵押登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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