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州入户条件新政策:
1、惠州社保和居住证满3年者;
2、本科,三个月社保;
3、全日制大专+三个月社保;
4、购房入户仅限于2016年11月21日前所购买的房产可直接落户
二、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本辖区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6)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入户地址证件材料。
3、办理流程: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核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办理流程
人才资料核准:
申请人携带上述需提供审核的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
就业促进科受理后将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交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认证
由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确认表彰类、荣誉类证书真伪,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认职业资格证书真伪并出具审核意见。
申请人的技能资格相关证书经认证合格后,由就业促进科在申请人的《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签署意见盖章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备注:凡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无法认证的证书,由就业促进科发函到发证机关确认或申请人提供其发证机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入户资料审批:申请人凭我市人社部门核准的人才资料到对应所在市、县(区)公安户政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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