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杏园居是小产权房吗(2021年福州市晋安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

晋一小:

1、浦下社区:塔头路3号山明水秀大厦、岳峰镇塔头弄3号桂香新村、岳峰镇塔头弄7号天香小筑、晋安中路7号塔头新村、晋安中路41号晋东花园、浦下新村(拆迁中)、晋安中路58号陶然水岸。

2、桂香社区:峰镇桂香街66号香樟林(桂香山庄)、岳峰镇桂香街88号福锅小区、长乐北路28号龙发大厦、长乐北路60号紫金苑(福乐园)、塔头路57号桂香新村、塔头路139号龙洲公寓、塔头路197号、塔头路223号世欧澜山、塔头路251号(原塔头路257、259号拆迁),朝天桥39、40号(已拆迁)。

邮电公寓(拆迁中)、邮电印刷厂(拆迁中)、岳峰镇康山路8号、岳峰镇康山路12号、岳峰镇康山路10号桂香新村、浦下村1—123号(拆迁中)、梅仙街23—125号(拆迁中)。

4、琯尾社区:塔头路2号地质测绘院、塔头路36号鸿达大厦、晋安北路63号金鸡山温泉花园、晋安北路100号晋安新村、晋安北路108号莆田驻榕办、金鸡山路23号青年杂志社、金鸡山路25号金华公寓、金鸡山路25号-2金鸡山公寓、金鸡山路27号公路局宿舍、金鸡山路44号房管局宿舍、金鸡山路46号、金鸡山路55号省计生科研所宿舍、岳峰镇琯尾街一弄、岳峰镇琯尾街二弄、岳峰镇琯尾街三弄、岳峰镇琯尾街(含岳峰镇琯尾街40号电力宿舍、岳峰镇琯尾街46号二印宿舍、岳峰镇琯尾街74号轻纺宿舍、岳峰镇琯尾街80号琯尾新村等及民房)及岳峰镇老鼠山里。

5、桃花山社区:塔头路21号粮油宿舍、塔头路122号海悦花园、塔头路158号永兴家园、塔头路268号警卫局宿舍、塔头路330号三利花园、塔头路328号顺意园公寓、岳峰镇琯尾街49号琯尾东新村、琯尾街115号物资车队宿舍、桃花山巷2—136号(双号)和桃花山巷1—101号(单号)(含岳峰镇桃花山巷8号琯尾小区、岳峰镇桃花山巷20号渔网厂宿舍、岳峰镇桃花山巷31号塑机厂、岳峰镇桃花山巷33号米厂宿舍、岳峰镇桃花山巷52号桃花山新村、岳峰镇桃花山巷78号嘉源新苑等及民房)、岳峰镇岳峰村三角池路53号—74号(已拆迁)、金鸡山路57号干休所。

6、九龙城社区:金鸡山路69号外贸中心集团职工宿舍。

侨园小学:

1、环南社区:(晋安区茶园街道环南社区居委会西起晋安河边茶园路,北至二环路,东面、南面被华林路所包围(华林路249号至380号)实达温泉花园、祥业花园、诚乐新苑、茶园路18号、茶园路38号、华林路294号(化肥公司)、香槟路18号、环南一村、环南二村、环南三村、环南七村10座、斗门新村、隆盛小区、菁华领地、长福村、红辉新村、彩虹铺景、乡镇企业、马尾宿舍、烟草宿舍、闽城小区、环南四村、环南五村、环南六村、环南七村、环南八村、茶园新庄(茶园路31号)、茶园路19号、香槟路1号农业厅宿舍、华林上景(斗门一弄17号)、锦绣福成(福城花园)、鑫梦园(北环中路297号)、斗门自然村(已拆迁斗门二弄2户,斗门三弄26户)、南洋宿舍(华林路346号)、省标本公司单位宿舍(茶园路39号)。

2、环北社区:(东至华林路北环中路214号,西至晋安河,南至北环中路262号,北与东浦相邻)环北一村1—32座、环北二村4—6座、环北三村1—9座、福玉村11—15座、天溢小区1—3座、经委宿舍1、2座。

3、电建社区:(西起茶园路43号,东起茶园路47号,南起茶园路48,北起茶园路60号,电建路48号)电建北苑、电建南苑、电建西苑、电建一公司、电建二公司、环北二村二座。

4、东浦社区:中亭村(拆迁)、茶园农民新村(拆迁)、福州一开关厂宿舍、茶园村(拆迁)、东浦新村、东浦花园、宦溪宿舍、茂林大楼、泉头宿舍、兴达花园、茶园新苑。

5、琴亭社区:高校新村、思儿亭、河滨花园、琴亭(变压器)公寓(户籍是茶园派出所的)、琴亭村琴亭小区(户籍茶园派出所)。

洋下小学:

1、洋下西社区:晋安区六一北路100号洋下新村1-57座、晋安北路14号洋下住宅楼、六一北路166号东南花园(时代景成)A——M座、六一北路216号晋安花园:平安阁、元宝阁、千岁阁、三喜阁。六一北路90号湖塍新村B5—B12座、华侨塑料厂宿舍:华林路255号华塑小区(5座——9座、12——16座、53座)、华林路251号省检宿舍2座、罗马花园:华林路245号世纪明珠(1——12座)。

2、洋下东社区:六一北路65号洋下新村58-120座、六一北路225号洋下花园1-6座、六一北路125号金福公寓1-4座、前岐路15号武警公寓1-2座

3、洋四社区:六一北路21号湖塍新村B1—B3、华林路256号华塑宿舍、水头路9号洋下北新村1-27座、水头路21号池前新村1—3座、六一北路3号省中旅宿舍1—3、5座,六一北路3号4座侨办宿舍。福建海城服务公司宿舍(无实地)、六一北路17号双检宿舍、水头村395-400号

4、金鸡社区:前岐村(已拆迁)、水头村401-523号、六一北路231号逸院住宅小区(4座)、前岐路25号榕城监狱干警宿舍1—2座、前岐路20号公安公寓1—4座、前岐路19号劳教所宿舍1、2、4、6—8座、前岐路21号第一看守所宿舍、前岐路40号房管局宿舍、前岐路33号新华书店宿舍。

5、红星社区:水头村14-1——394号、沁园支路72号水头山新村1-3、5-9座、沁园支路78号水头山新村10座、北环东路69号揽月新苑1-3座、华林路289号金诺大厦、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1-5座、华林路261号机电大楼宿舍A—B、华林路259号邮政宿舍、金鸡山北路28号、金鸡山34号金鸡山疗养院、金鸡山路30号环保局宿舍、水头路6号都市晴空1-2座。

象园小学:

1、五里亭社区:福马路159号福晟乾隆首府。

2、紫阳社区:福临东城(又名王庄绎园)、俊伟村(拆迁)、徐家村(拆迁)、大桥村(拆迁)、晋安南路8号紫光公寓、讲堂前乾隆大第、物资综合楼。电线厂福马路79号81号83号、紫阳新苑、王庄新村一区55座。

3、砌池社区:福马路118号长福花园(2—9座)、(11—13座)、福马路118号长福世家(1—3座)、福马路82号阳光城二区(1—15座)、紫新路57号紫阳新城(紫阳商住楼)、福马路50号橡胶厂宿舍(1、A、B、C、5座或后跟楼)、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1—6座)、福马路36号公交宿舍(1座)。

4、乐东社区:王庄新村莲园、桃园(1-3座)、印染厂宿舍(拆迁)、乐东新村(8-10座)、乐东公寓、铁道宿舍(莲园16座)、世欧王庄三区、四区。

5、华美社区:华美大厦、世欧王庄B区、世欧王庄一区、世欧王庄二区、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CMEC宿舍。

6、乐园社区:乐园小区、国货公寓、晋安南路89号永同昌公寓、胜明花园、乐南小区、深深缘、红星新村(拆迁)、洋中堤边(拆迁)、堤香水岸、象园路61号(拆迁)、62号建机宿舍、65号(拆迁)食品运输公司宿舍(拆迁)台板厂新村(拆迁、长乐南路59号师专宿舍、79号耐火宿舍、市建筑机械厂宿舍)、惠盛花园、师专宿舍、市检察院宿舍、市检察院干警宿舍、永丰瑞景、市直机关象园公寓、国货东路(207、209、211、213、215、217、219、221、223、225、227、229、231、233、235、237、239、241、243)单号象园村委民房、首融府。

7、乐西社区:王庄新村四区44~57/60~62、长河路18号王庄变电站宿舍、象园小区1~4、国货东路146号华能小区3~8座、福建省军区福州第五干休所、世欧王庄A区、世欧王庄九区。

8、菊园社区:梅园新村、菊园新村。

9、象园社区:东泰公寓、象园村(拆迁)、台江分局宿舍、防暴巡警警官公寓、晋安南路69号升兴公寓、国货东路120号东泰安置房(东泰新村)、象兴路32号世欧王庄十区(1-3座)、晋安南路70号世欧王庄十一区(1-2座)、象兴路15号世欧王庄十二区(1-2座)、象园街道长乐中路286号、长乐中路296号集友名居(兴川大厦)、国货东路146号惠能花园(A座、B座、2座)。

10、连辉社区:邦辉新村、连辉新村(省民航宿舍)、连潘新村、友汇花园、闽乐新村、新南花园、国货东路331号英泰商业中心、龙的家花园、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宿舍、国货路357号富贵公寓(新南花园)、福祥楼、翔达大厦。

晋二小:

幸福城(铧兴小区一、二期)、钱隆御景、金域榕郡、建发北湖苑一区(天境湾)、建发北湖苑二区(澜悦湾)、琴亭湖畔。

晋三小:

站东社区:茶园街道铁六委沁园路、沁园新村、沁园支路2号沁春公寓、站前路河滨新村、沁园支路河东小区、沁园支路X号、沁园支路河滨新村、山洞口河东小区、山洞口新村、火车站山洞口、盛景新村、盛景苑小区、水头村1-14。

站前社区:茶园街道铁路第二委北环东路26号、茶园街道铁路第二委沁园路26号、茶园街道铁路第一委站东路、斗门红星小区、火车站水头山新村、火车站新村、沁园路50号火车站新村、龙事达广场华林路389号、华林路303号铂晶大厦、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综合楼。

凤山社区:桂山路5号铁中宿舍(桂山路172号)、铁路技校宿舍(桂山路109号63、65栋)、地质测绘院宿舍(桂山路185号)、地质勘探宿舍(桂山路5号、55号)。

晋四小:

1、福马社区:福马新村(14、15、16、18、27、28座)、鸿业公寓(1、2、3座)、东华苑、建机宿舍、福马名城B座、和源居。

2、鼎屿社区:井源居、世纪东方(东嘉花园)、闽发综合楼、紫岳新村、消防公寓、鼎屿小区(电业局宿舍)、海警宿舍。

3、五里亭社区:福莲花园、双星公寓、融山花园、永升城市花园、福马路203号(玻璃纸厂宿舍)、福马路205号(二棉宿舍)、福马路201号(贸总宿舍)、福马路207号(明阳东都)、五里亭商住楼(跃进支路5号)、跃进路3号(供销农机乳品厂宿舍)、跃进路5号、跃进路7号、跃进路11号(农工商宿舍)、跃进路12号、珠宝路1号(铁厂宿舍)珠宝路3号(二抗宿舍)、珠宝路5号(丝绸厂新村)、珠宝路69号(龙庭居)、珠宝路6号(乐安新村)、珠宝路8号(冶金宿舍)珠宝路26号(光明公寓)、晋连路242号(晋连路商住楼)、尚东区熙悦美地晋连路283号、尚东区熙悦花园晋连路366号、宏发御榕府

4、双坂社区:荷园、双龙花园、地税宿舍、女监宿舍、进修校宿舍楼,大坂村含干警楼(已征收)、秀坂村含牯岭宿舍(已征收)、大坂248、249号(解困小区已征收)、尚东区熙悦锦城晋连路367号

5、菊园社区:兴元小区、桂园小区、杏园小区。

6、南湖社区:南湖小区、长福家园(丽景家园)、福祥花园、晋安公安分局干警宿舍、乾隆首座。

7、连潘村:连村(已征收)、潘村(已征收)、电视中心宿舍(已征收)。

8、连翔社区:双翔新村、铧兴花园、连潘东小区、双辉花园、中铁17局宿舍、煤气公司宿舍、省二建宿舍、源福花园、晋安医院宿舍,区防疫站宿舍(已征收)、林工商宿舍(已征收)、民政学校宿舍(已征收)、秀坂新村A座B座(已征收)、福马路353号、建发悦府

(备注:建发悦府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业主子女暂划入晋安第四中心小学,待连潘小学(项目暂名)建成后划片调为该校)

晋五小:

1、民安社区:龙旺花园、东显花园、民安新村丹桂阁、民安新村海棠阁(共10座)、福新中路109号福新公寓、福马路250号福马名城A座、紫阳新园、长福鑫苑、三沙苑、鞍福楼、东嘉花园(世纪东方)(11、12座)、福马新村(21-26座)、名城花园(大名城)。

2、紫新社区:中茶小区(税务宿舍1座)、榕信苑(1—4座)、永同昌花园(2—5座)、和声花园(1—4座)、紫新新村(1—13座)、金梭花园(1—4座)、龙鑫公寓(1-3座)、华丹楼(A、B座)、景盛花园、五交宿舍。

3、三华社区:丰州园、韵山雅景、吉安新村、乐福苑、一建宿舍、长安新城、汇杰公寓、海关小区、晋安楼、长乐苑、岳峰小区1-6座、升辉.现代花园。

4、新华社区:新华印刷厂宿舍、晋河新村、丰泽园、福霞小区、远景豪庭(新华园)。

5、康山社区:世纪城(隆泰花园)、桂香苑、市消毒站宿舍、福圆楼、地质测绘大院宿舍、浦下村124-128号过渡房(民房)、市弹簧厂宿舍、锻压厂宿舍、岳峰镇朝天桥1-35号、朝天桥37号、桂香街103、107、109、111、113、115、119、121、123、127、129、133号(民房)、建发央玺。

晋六小:

桂山村、桂山路32号名桂佳园、桂山路55号桂山公寓、桂山路85号桂山新村、桂山路100号正荣府、桂山路688号泰禾桂山院子、桂山路5号桂山基地、桂山路185号地质工程公司。

晋七小:

东山新苑、横屿鳝溪佳园、、中联东郡、香开连天、阳光城檀悦、鳝溪新苑、鳝溪农场村(鳝溪村、鳝溪农场)、东山丽园(美康华小区)

晋安区实验小学:

秀北小区、家天下三木城、亿力秀山、亿力名居、家天下怡园小区、三盛中央公园、溪里村、井店村(世纪庄园)、汤斜村(汤斜佳园)、上下四安村、战峰村上柳、上篁下篁村。

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康城(源达小区、绿源名居一、二期)、北尚小区[北尚新宿花园A区、B区、C区]、三盛果岭(东方高尔夫一、二、三期)、盘石村【原厝尾(已拆迁)、马厝下(已拆迁)、西井(已拆迁)、王厝头(部分已拆迁)】、郭前村(金城新村)、盘南小区、南平东路80号变压器厂宿舍、厦坊村(已拆迁)、厦坊小区(小产权,需乡镇开具证明)、下张自然村(已拆迁)、新店秀峰路12号武警福州消防支队干部经济适用房(爱警园)、官路小区、鲁能公馆。

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1、茶会社区:北临福兴东路,南临福马路,东临前横路,西临后浦路。福新东路191号茶会解困1-12座、茶会小区13-43座、茶会东区44-63座、福新东路137号福泽家园、后屿小区、电线厂宿舍、福新东路195号晋广翠园、福新东路197号刃具厂宿舍、石油公司宿舍、鼓一安置房、福新东路204号福国花园。

2、福茶社区:西临连江路,东临后浦路,北至福新东路141-189,南至官前路。福新东路141号福会小区、福新东路181号天诚花园、福兴东路183号昌闽商住楼、福兴六路228号厦航小区、茶会路13号凤会小区、福新东路179号春海堂、茶会路183号闽源苑、官前路2号糖酒宿舍、官前路8号外文公司、宿舍官前路9号运输公司宿舍、官前路15号80大院、官前路30号福兴茶会小区、官前路67号东方公寓、后浦路226号后浦小区、后浦路236号茶花小区。

3、后浦社区:西至连江北路,南至福马路,北临官前路,东临前横路。连江北路589号金晖新村、福马路凤坂公寓、福马路418号日出印象(帝景花园)、福马路422号金洲花园、后浦路56号六建宿舍、后浦路155号创业公寓。

4、后浦村:鼓山镇后浦前村、后浦后村。

5、茶会村:福兴东路鼓山镇茶会村。

6、三华社区:君临晋安商业中心、茶会解困小区、茶会一巷2号东海公寓。福新东路10号(闽运宿舍)。

榕博小学:

1、竹屿村(洋头尾、池边、安亭下、后巷、坊兜、新村)、鹤林村的桂溪自然村、鼓山镇的潭桥村。

2、保利香槟国际(香槟花园)、香开新城、融侨悦城、融信鹤林花园(融信后海)、泰禾金尊府。

3、岳峰新城A、B、C区。

4、登云社区中1—5区以及7区的1、3、4座。

5、福东小区、东站新村、上垱路(223号、225号、226号)。

6、登云佳园

鼓山苑小学:

1、浦东社区:福光南路28号(东方华庭,又名康居康园)、前屿东路77号(鼓山苑)、浦墘路19号(兴元星辰)、前屿东路179号(福州春天)、前屿东路76号(东景家园B区)、福光南路9号(上洋小区)、福光南路7号(盛世嘉元)。

2、都市社区:远洋路508号(东方水都,又名汇诚花园)、福光南路260号(东方纽约,又名仕博嘉园)、远洋路530号(远西小区)。

3、连洋社区:浦墘路303号(世纪金辉二期,又名御景家园、金辉东景C区28-52座、金辉东景D区)

4、前横社区:福马路500号(恒宇国际公园)。

鼓山新区小学:

1、都市社区:三木都市田园、蓝湾雅境(实华公寓)。

2、东城社区:盛天现代城(盛天鼓城)、春园(四季绿都、前屿小区)、前横南路43号东景家园、时代美景(江南新城)、流星花园(锦绣花园)、君临东城(山水丽景)、浦墘路44号(福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鼓山公寓。

3、连洋社区:世纪金辉第一期(金辉东景C区1-27号楼)、钱隆世家、好来屋。

4、前横南路前屿新村4号楼。

金城小学:

1、金城社区:金城住宅小区、金银城广场、福盛花园、金城花园、新慧佳苑。

2、锦绣社区:西庄小区、景秀小区、榕翠园。

3、义井村、义井佳园、健康村三条墩、赤桥村、赤星村。

4、康桥新苑、赤星新苑、翠湖山庄。

日出东方小学:

1、日出东方社区:晋安区连江中路201号民航新村、晋安区连江中路205号空港公寓、晋安区连江中路233号福建省女子监狱宿舍、晋安区远洋路59号晋安区检察院宿舍、晋安区远洋路69号日出东方小区(明居苑)、日出东方花园、晋安区远洋路75号第二脱胎漆器厂宿舍、福州市抽纱厂宿舍等。

2、三木社区:晋安区连凤路72号三木小区A区、晋安区远洋路192号三木小区B区、晋安区远洋路107号三木小区D区、晋安区远洋路80号连福新村(连福小区)、晋安区远洋路153号光明港湾等。

3、连凤社区:晋安区连凤路27号三木小区C区、晋安区前横南路96号连凤小区、晋安区前横南路76号金色丽景(连福三期)、晋安区连凤支路26筑家号尚水东郡(筑家华庭)。

4、融东社区:晋安区远洋路58号融侨东区A、B、C三区、晋安区连洋路68号东景新苑(连潘小区)、晋安区连凤支路108号连景花园等。

5、连潘村:八间排(已拆迁)、统建新村等。

6、中海金玺公馆、世贸璀璨天城、金辉优步大道(这三个楼盘先归划至日出东方,待规划中的连潘小学(项目暂名)建成后划入该校)

鼓山中心小学:

1.鼓一村、福马路468号(福马商业广场)、马路顶91号(肿瘤医院生活区)、鼓一210号供销社A座、B座、鼓一209(农行宿舍)。

2.鼓二村、福马路478号(鼓山镇人民政府)、鼓二村252号、前横路39号或红光路373号(中辉新苑)、前横路95号8弄(福兴长城花园)、前横路路32号(福龙新村)、前横路79号(晋安区群防群治大队鼓二分队)、税务宿舍、鼓二村235号(工艺美术厂宿舍)、鼓二村236号(福州第二十中教师宿舍)。

3.鼓三村、兴屿路112号(巨城雅园)、前横路127号(警官学院宿舍)。

4.鼓四村、龙安路367(交警支队宿舍)、鼓四260号(公安干警宿舍)、鼓四新村。

5.凤坂村、福马路411号或马路顶1号(渠城新村)、凤坂新村甲、乙、丙座、马路顶9号或福马路421号(晋安一建)、福马路455号(汽车厂宿舍、工商银行宿舍)

前屿小学:

前屿村、前屿安置楼、前屿新村1-3号楼、前屿新村5-8号楼、前屿村374号公路局宿舍、鼓山镇商贸中心、福兴花园、福兴嘉园、文华小区、东榕公寓、长春路86号东顺鞋厂宿舍。

红光小学:

红光村福清、新厝、后巷,鼓山镇红光村福清91号闽东电机宿舍、大景城。

远洋小学:

上洋村、远东村、远中村、远西村、连福路93号(鼓山供电所)、连福路95号(鼓山小区)、远洋农贸商住楼(远东花苑)、远东丽景、三远佳园。

埠兴小学:

埠兴村、焦坑(市良种场)、埠兴新苑、焦坑新苑。

樟林小学:

樟林村、秀岭村、樟林新苑、福州东车辆段职工宿舍。

下院小学:

1.六一佳园、2.洋里佳园、3.洋里新苑、4.六一村、5.洋里村洋里、6.洋里村牛山、7.洋里村上岐、8.洋里村中下、9.洋里村下岐、10.鼓山花苑(石鼓琴湾)、11.鼓山花苑二期(石鼓琴湾)、12.福马路950闽江局、13.鼓山壹号。

潭园小学:

园中村、园中新苑、东山村、火车站机务段、横屿村、湖塘村、东山佳园、牛岗山路祥屿佳园、潭桥佳园、横屿新苑(一区、二区)、园中村110号大北农科技研究中心(生活区)、北三环路101号盛辉检测站(生活区)。

新店中心小学:

1、新店社区:黄金山村(南平东路46号)、蒲峰小区(浮村墙头72号)、福日新城(南平东路58号浮村新城)、金城福园(北三环路567号)、供销商住楼(福飞北路146号)、健康佳园(健康路60号)、新店街。

2、86师炮团、86师医院。

3、新店行政村中的新店自然村(新店村新店)、池头自然村(新店村新店)、健康村西庄、官路自然村(新夏路)。

4、浮村、益凤行政村、凤池行政村、防化仓库。

5、浮村佳园(南平东路11号)、浮村新城一区(南平东路12号)、浮村新城二区(南平东路58号)。

6、汇景佳园(崇安路188号)

7、祟安佳园

战坂小学:

坂中村、西笼村、斗顶村、战峰行政村之下柳自然村、省拖公寓(后塘73号)、斗顶佳苑、西垅佳苑、红庙岭安置房、寿山乡红庙村、龙头佳园小区、战峰雅苑、世贸坂中新苑世茂云图三期、天城花园(天空之城)

古城小学:

小康佳园、新南方花园、古城小区(后坂小区)、北峰干部楼;古城自然村、后坂自然村、龙头自然村、森林公园、林科所、后塘自然村、新店村100号预备役高炮团、正祥自然村、新连、旧连、古城自然村、新店村。

西园中心小学:

1、茶园街道凤山社区:凤山新村、栖凤苑、电工段宿舍新村、车辆段宿舍新村、碧桂园融侨时代城

2、新店镇:中化地质勘查院新村、奇山新苑、熙景苑、西园村、后山村、西园雅居(东区和西区)、西园新苑、温福新苑、西园佳园、西园丽景新苑、西园祥园新苑、玄南岭路193号真珠苑(真珠谷)。

琴亭小学:

琴亭村、琴亭小区、琴亭新苑小区、怡馨苑小区、琴亭公寓(福州变压器厂、以户籍地为准)、祥亭佳园小区、琴浦新苑。

主题公园小学:

涧田村、埔当村、居住主题公园、桂湖别院(锦绣山水)。

象峰中心小学:

象峰村、东园村、华塑二厂、北郊畜牧场、华侨家具厂、三木秀峰家园、新嘉安置房、君临香格里、中庚香山春天、福建省直象峰小区、象峰新苑、省直人才公寓、秀峰景山佳园、秀峰雅苑、三盛国际公园。

枫丹白鹭小学:

蓝山四季(冠茂芳洲苑)、枫丹白鹭(高佳苑)、秀山村、山姆小镇(盛盛花园)、中天裴翠、琴亭信和小区、山北路216号翠泽园、建发领第(秀峰路以东的国宾府、悦公馆、御湖湾)。真珠谷路117号盘石(磐石)新城、西井路251号盘石(磐石)佳园、山北路75号海洋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休息宿舍、秀山村山前75号开关厂宿舍。

鹅峰小学:

鹅峰村、泉头村、杨廷村。

岳峰中心小学:

1、岳峰村:台东、台西、台中、三台新村、岳前、岳后、东岳岭、三角池(三角池路1—50号以及91—120号)、岳后小区(三八路13—1号)。

2、二化社区:二化一区、二区、三区、联福花园。

3、三华社区:三华花园、华林花园、闽澳花园、帝国大苑。

4、九龙城社区:九龙城花园、东城公寓、华庆花园、岳峰新村、晋福新村、半山千叶、市粮库宿舍(三角池路以南)。

5、万佳社区(连江路以西):佳馨苑、万事利花园、东坡丽园、一塑宿舍(东岳公寓)、瑞城花园、东方银座、长乐北路1号、连江北路76号福新东路汽配城。

鹤林小学:

蒲岭自然村、李园自然村、上垱南村、溪口自然村、景秀园(鹤林行政村户籍的)、丽景东方、怡景佳园、锦山名苑、三八新村(非岳峰村村民)、天水园、时代春秋、登云新村六区以及七区的第2、5、6、7、8、9座、鹤林新城、众恒花园、煤场宿舍、省物质厅宿舍、省生物药厂宿舍

山区各校招生范围不变。

晋安区2021年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晋安区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片内生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的界定。

1.我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二)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申请就读县(市)区属学校的,由县(市)区人武部负责审核;申请就读省、市属学校的,分别报送省军区、警备区政治部门审核,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安排就学。需提供的材料:①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军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需提供的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或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以上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②引进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市人才公寓集体户人才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4.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5.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6.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或县(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或县(市)台办审核后,由市或县(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或县(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②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③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

五城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

鼓楼区:福州实验小学、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

台江区: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台江实验小学;

仓山区: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

晋安区:晋安第一中心小学、晋安区鼓山新区小学、晋安第五中心小学;

马尾区: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乌山小学名城港湾分校。

7.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经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8.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9.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并落户该产权的台胞适龄儿童,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10.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经区教育局审批后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11.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榕居住的非福州市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租住福州市五城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

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②父(母)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个区;③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

(3)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未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

12.除上述外,国家、省、市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的入学对象,按相应政策和规定安排入学。

四、小学招生预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本市五城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完成预报名。公、民办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要求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另需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志愿,以便开展摇号派位工作。

五、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全市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五城区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由市级审批或同意的民办小学,面向五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有五城区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五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没有寄宿条件或未经市级同意的县区属民办小学,面向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有辖区内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辖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

(二)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全部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安排入学,其中符合五城区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五城区民办小学

(1)6月16日至30日,五城区意向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统一参加预报名并填报志愿(其中符合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依流程同时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2)7月1日至5日,适龄儿童到意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核查入学凭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

(3)7月6日,民办小学通知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7月8日,民办小学公开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摇号产生录取对象,并公示结果。

六、公办小学招生安排

(一)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月16日至30日,所有适龄儿童(需照顾的军人子女除外)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1日至5日(双休日除外),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不得扣押家长的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分四类情况:

①片内生到划片学校核查,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到报名点初查,并凭学校初查结果到区教育局进行入学凭证复查,应随带居民户口簿等有关材料;

③随迁子女到报名点核查,应携带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④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到意愿学校进行初查,并凭学校初查结果到区教育局进行入学凭证复查,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3.7月9日,五城区公办小学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二)报名与注册

1.8月18日至20日,各小学接受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分三类情况:

①未预报名的片内生向划片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并进行补报名,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经区教育局入学凭证复查的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到区教育局申请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后到相应小学报名,应携带经核查的入学凭证材料;

③未预报名的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不含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并统筹安排就读小学后到相应小学报名,应携带户口簿及相应材料。

2.8月22日五城区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不含随迁子女)。

(三)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

五城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2.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3.8月25日,全区进行电脑派位,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

4.8月26日,公示电脑派位及统筹安排入学结果;

5.8月28日,对符合入读公立小学条件且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补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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