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看着闲置一年多的大客车前门长起了藤蔓,王代辉一脸无奈。
8月25日,现年61岁的王代辉手持一份《客运车辆租赁经营协议书》找到记者称,2008年4月1日,他将自家一辆正在营运的53座大客车,租赁给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租赁期6年。而今,租赁期满已过去一年多时间,承租人李桂生没有遵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如期将客车归还给他,还把他的相关证件扣着不还,致使自己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王代辉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前往于都进行了调查采访。
出租人:对方无视协议不还车
王代辉告诉记者,2006年4月,他花41万多元买了一辆53座的大客车,挂靠在广东省东莞市汽运有限公司,营运路线为东莞至于都,该路线客源一直较好,但由于是私人经营,在市场竞争方面常受挤压。2008年4月,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桂生提出租赁,加上于都县交通局、于都汽车站主管领导出面做工作,王代辉与对方签订了《客运车辆租赁经营协议书》,租赁期6年(2008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租赁金共计125万元,每年分期支付。王代辉说,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于都汽车站、于都县交通局的主管领导,还分别作为担保单位和鉴证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签名,这让他吃了一颗定心丸。
车辆租赁出去后,王代辉全家一直在上海生活。转眼6年租赁期到了,按照协议规定,2014年3月31日租赁期满后,甲方承租人李桂生应将车辆及该车相关证件交回乙方出租人王宏(王代辉的儿子),并保证车辆能正常启动和行驶,车况完整。然而,让王代辉没想到的是,李桂生不仅没有将车辆如期归还,就连当初移交给他的相关证件(含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也拒不交出。王代辉说,多次向李桂生询问无果后,他便找到当时的鉴证单位于都县交通局,请求他们出面协调处理,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王代辉认为,李桂生之所以不履行协议,迟迟不肯将车辆和相关证件归还给他,目的就是想搞行业垄断,将他吞并掉,其公司就少一个竞争对手。
记者目击:客车成了僵尸车
王代辉说,几经打听他才知道,李桂生没有及时将车归还,原来车辆还在赣县。后在自己的一再催促下,拖至去年8月,李桂生才把车从赣县过户回到于都。按照国家长途班车营运8年就要报废的规定,现在就算李桂生将车归还给他,该车已成报废车,不能再上路营运了。更让王代辉恼火的是,直到前不久,他才知道自己的客车被闲置在县郊的一处停车场内。
8月25日上午,王代辉将记者带到了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的停车场,在一排废弃的旧车里,找到了他租赁给李桂生的这辆大客车。记者绕到客车前门,发现车门打开,一棵藤蔓顺着车门长到了车厢内。走进车厢,座位满是灰尘,且结了许多蜘蛛网,由此可见,大客车停放在此已经很长时间了。
看着自己租赁出去未收回的客车一直“露宿”在此,遭受日晒雨淋,现成为一辆僵尸车,王代辉一脸凝重。
承租方:租赁期满时车辆已报废
王代辉现在提出的处理方案是,对方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规定,把一辆车况完整,能正常启动和行驶的客车交还给他,更重要的是要归还车辆的营运权,其次是车辆闲置一年多的经济损失,折合起来有20多万元。
为了解承租方的情况,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采访了李桂生。李桂生说,根据国家新出台的长途班车营运规定,长途班车营运期满8年后,不管车况好坏都不能再上路营运。2014年3月31日租赁到期时,也正好是王代辉租赁给他的客车8年营运时间期满。而王代辉原先运营的东莞至于都经营权只有广东省交通部门承认,江西省并不承认,所以王代辉与他签订的租赁经营协议书,是线路经营权。客车租赁过来后,公司也只是作为春运的机动运力,平时没有投入使用。最后,李桂生说,租赁期满后,王代辉没有向他提出要车,所以不存在扣车拒不归还的说法,如果王代辉对协议有意见,一定要达到自己的要求,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交通局:双方各执一词难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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