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8月28日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通知明确规定:集体租赁住房出租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目前在文件所提到的13个试点城市(主要为一线、准一线的特大型城市)“村镇集体自行开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不就是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吗?
我们返回头来说太原,按照疯狂太原人的理解,目前太原并没有限购限贷,也没有试行“租售同权”、“共享产权”,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太原常住人口470万左右,并没有达到特大型城市的标准,8月新房均价9700元/平米,和中部六省省会城市比相对较低;
2、太原2017年上半年GDP增速7.1%,经济正在复苏,冒然实施调控政策,怕影响发展;
3、太原房屋租售比相对较高,既能保障房东的利益,又能保障房客的权益。
但是,未来太原一定会协同全国实施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每类人将会有以下的影响:
1、经济、政策条件允许的人,可以购买开发商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屋,享受自住房带来的舒适和自由;
2、经济条件差的外来人口,可以租赁村镇及开发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出租的住房;
3、太原大批小产权房将一定程度上“转正”,成为合法的出租房,合法所得的租赁金额将成为村民福利;但是非集体土地上的购买者就要小心了,你们的房屋在巨大利益面前,可能面临村集体、村民的追讨;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dcnews/118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