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CNFIN.COM/XINHUA08.COM)--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创新,有效破解了棚改资金、安置分配和管理等关键性难题,200余万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在棚改过程中,山东也面临棚改易形成新形式“小产权房”、土地出让收益和银行贷款用于棚改受限等全国性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政府掌握棚改主动权创新筹资充实棚改“钱袋子”
2007年至2013年,山东省已累计投资1760多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5380万平方米,改善了65.5万户棚改居民住房条件。当前,在基本完成工矿企业和林区等棚户区改造后,山东省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两大主体。今年,山东棚户区计划改造近24万户,占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76%。
山东省已连续9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调研员李军说,山东通过政府负责制定改造规划和计划,负责拆迁工作摸底、审核、公示及安置房建设标准制订,负责前期投入资金,负责市政技术设施配套等“四负责”的方式,坚持政府掌握棚户区改造主动权,为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创造条件。
融资问题是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关键,涉及居民临时安置、拆迁补偿、土地整理和安置房建设等所需资金更是各地棚改首先面临的难题。近年来山东各地因地制宜,创新融资模式,探索出“财政资金补一块、金融机构贷一块、搭建平台融一块、国有企业投一块、落实政策减一块”的模式,有效充实了棚改的“钱袋子”。
2010年以来,山东省各级政府通过安排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地方债券收入等为棚改筹集资金。仅2013年就通过上述渠道安排资金40多亿元,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有效带动其他渠道资金投入。
在地方融资方面,山东通过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向棚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励建梅说,临沂市政府与市融资平台签订委托代建协议,并“以市带县”进行项目建设与融资,目前临沂市50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获得国开行审批。枣庄市政府通过平台融资2.4亿元对燕山路棚户区进行拆迁,然后带规划净地出让,将回笼资金投入火车站站前广场棚改拆迁,通过这种方式累计完成棚改投资近70亿元。
回迁安置是棚改重要环节。据李军介绍,山东各地多方式筹集安置房源,彻底改变了单纯由建设单位出资建设安置房的传统做法。如青岛通过转移旧城区、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程剩余存量房源,购买区位优越、价格适宜的社会房源等用于安置;烟台、威海等通过出让项目配建安置房、用地企业建设政府回购、购买部分商品房弥补安置房不足等解决了大量安置房源。
--全程监管提升棚改质量促进就业防止群众“先富后贫”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频频出现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问题,引起地方群众不满。李军说:“山东省将棚改安置房质量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来对待,从源头抓起,确保既要让群众搬进新家,还要住得安稳放心。山东省已连续两年在全国和区域性保障房质量监督检查中位列全国第一。”
山东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棚改安置房建设全过程,建立了从勘察设计、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体系。如山东泰安市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安装远程监控设置,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全过程、不间断监管;枣庄、菏泽建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参加的棚户区改造督察制度等,不仅监督建设质量,而且监督施工进度、工程成本等,确保建得好、建得快、建得廉。
为了让棚改群众住得舒心,山东要求各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相应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房屋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建设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和居民公共服务用房,按照4‰的比例建设经营用房,公建出租、经营收入等用于物业服务。李军说:“完善的配套设施和管理措施,让棚改安置居民真正享受到了现代化的城市社区服务,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一拆迁就有钱”是当前我国一些城市在棚改中遇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尤其是将城中村纳入棚改范围之后,一些城市甚至出现城中村居民利用拆迁补偿费用赌博犯罪等现象。山东省在棚改过程中注重将产业落地与棚改同步进行等方式,有效防止棚改居民“先富后贫”。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张连臣说,城市棚户区改造造就了一批百万富翁,但如果不能解决群众的长期生活来源和就业问题,就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必须把这些问题想在前面,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条件让他们住得舒服,还能有事可做。”
陈庄村曾经是聊城市一个没有自来水、暖气、天然气、下水道等设施的城中村,居民长期居住在破旧潮湿的院落里。记者采访了解到,2013年3月,陈庄社区棚改完成后,陈庄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整合,在回迁区内置换商业用房2万平方米,租赁后村集体年收入可达700万元;居民将多余的安置房用于出租,村中一些年轻人则用拿到的部分安置补偿金自主创业,解决了长期生计问题。
据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王敬远等人介绍,山东聊城、临沂、济宁等城市在棚改过程中,注重棚改改造与产业引进相融合创造就业岗位。通过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扶持等实现棚改居民就地安置就业,有效避免了改造完棚户区再出现贫困区等状况,使改造后的棚户区纳入城市管理体系,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圈。
--新“小产权房”等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记者近期在山东多地调研了解到,虽然山东棚户区改造在资金筹措、居民安置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了划拨土地上存在不完全产权安置房、土地出让收益难以全部用于棚改项目、参建企业商业贷款受限制等问题。基层干部建议,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全国加以统筹解决,为后续棚改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部分棚改项目建设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造成一些安置房形成了新形式的“小产权房”。据滨州、临沂等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将棚改项目用地全部出让的方式会造成安置成本过高,特别是部分规模较小的棚改项目不适宜采取土地出让的方式,导致一些安置房源并不具有完全产权,易形成一种新形式的小产权房。建议借鉴经济适用房的方式,完善安置房上市交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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