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国土局发布的相关公告,明起至16日,原由市区城乡和住房建设部门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停止受理。8月17日(下周三)起,市国土资源局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只受理不发证)。8月19日(下周五)起,市区将正式对外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对此,不少市民有了疑问: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到底要如何办理房产交易业务?为此,记者昨向市房屋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作了了解。
该负责人表示,市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原来住建部门承担的房屋交易与登记职能也将分离。住建部门继续承担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主要受理房屋转让交易手续,房屋成交价格申报,房屋抵押备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房屋中介机构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等监管服务业务。
市区住建部门各服务窗口将停止向市民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和各类登记证明,改为对其申请办理房屋交易监管手续核发《房屋交易告知单》。
以二手房交易转让手续办理为例,市民通过房产经纪机构购买二手房的,可由经纪机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然后交易双方持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到住建部门房屋交易服务窗口申报成交价格,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到房屋交易告知书和房屋交易纳税联系单并缴纳税费后,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证书。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8月17日起,包括存量房交易转让手续办理、房屋抵押备案手续办理、自行成交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手续办理、政府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手续办理等均可在市区4个住建服务窗口办理(详见《关于温州市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各住建服务窗口和国土不动产登记窗口实行同一地点设置,可最大化方便群众。
解读三大焦点问题
焦点一:市民购房担心房源有假、面积不准、资金不安全该怎么办?
答:我市住建部门经多年努力,已为市民购房提供了多重安全保障。首先,在验证房源真实性上,我市已构筑起了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和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这两套系统可对房开企业、经纪机构进行规范管理,落实房源审核制度,能够保证上网房源的真实可靠。市民也可通过系统及时查验公开销售房源状态。另外,在房源面积准确度上,住建部门会对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产测绘成果进行审核,确保市民购房面积的准确。再有,在资金安全上,住建部门会对预售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开展资金监管,确保商品房项目建设和存量房交易的安全,让市民放心购房。
焦点二:政策性住房上市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政策性住房是指享受政府相关税收、福利、政策优惠等条件的住房。国家对政策性住房上市有相关的规定,如有限产权房需在上市交易前补交房款,变更为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也有年限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出卖方应当向政府交纳交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2%的收益。为此,政策性住房上市当事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上市手续。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dcnews/116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