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平民百姓解读青岛地区2020年11月份发布的《青岛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全文请参考这里:http://www.qingdao.gov.cn/n172/n24624151/n24672217/n24673564/n24676498/201130100609240621.html
我是从农村出生、然后去到城市生活的一员。
所以我是很关心这些消息的。我现在把我精心梳理出来的个人意见跟各位分享一下,不一定对,只是个人见解。
欢迎多多讨论。
浏览方案全文,并没有发现关于宅基地政策的大的变化。我刚好从今日头条还看到了另一篇关于宅基地的报道,可以对照印证一下:
图片截自今日头条
由翠玉介绍,宅基地总体原则是集体所有,集体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用,规划管控,内部流转。
也就是说,未来几年,宅基地政策不会有大的改变。
那么一些小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
比如,我有两个儿子,户口都在我为户主的户口簿上。现在儿子大了,需要结婚娶媳妇儿繁衍后代了,需要宅基地盖房子呀。
去集体申请,集体说:"一户一宅。你们现在属于一户,不符合政策。"
去派出所申请分户,派出所说:"你没有住宅地址,我分户给你落哪里?"
好吧,我辛辛苦苦攒几个钱,在城里边买个小房子给儿子落户,这回应该符合条件了。可是集体说:"你户口都不在村里了,不是集体的人了,没有权利申请宅基地。"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领导没说。
再比如,领导说:
"……无偿取得……内部流转……"
既然集体没有合适的宅基地了,那么按照内部流转的政策,我从集体内部其它成员那里买一块吧。
宅基地无偿取得,所以我应该只是付给地上房子的钱。可是人家那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非要价10万,我不要后边有的是人要。
怎么办?领导也没说。
《方案》花了大篇幅,浓墨重彩地介绍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前景。
到2022年,初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健全城乡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深化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注入动力,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以后,可以干什么呢?
坚持规划引领、用途管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用于工业、商业服务等经营性用途。科学规划农村各类集体土地用途,合理确定各类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先行启动规划建设,探索建立规划建设协调共进机制和绿色通道,适当放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制,允许村集体自行或参股建设租赁性住房。
也就是说,土地卖出去以后,买家可以建工厂,可以建商业中心,也可以建民宿宾馆。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不止一次提到过类似观点:农村不会消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到农村走一走看一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退休后到农村老房子、或者到农村租房子养老。
有兴趣的朋友,欢迎翻阅以前的文章浏览指教。
《方案》中并没有提到小产权房的问题。从"头条百科"上我们可以看到小产权房的定义——
图片截自头条百科
再比较《方案》中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前景规划,我个人隐隐觉得里边有相似之处。大胆猜测,这离小产权房问题解决近了一大步。
毕竟,现存的几千万套小产权房,早晚得有个说法。
对于农民来说,除了用于盖房子的宅基地以外,就是用于安身立命、承包来种植庄稼的生产用地了。社会的发展变迁已经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了耕种的命运,很多承包地荒芜了。
那么,承包地怎么办呢?
《方案》说:坚持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专业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也就是说,"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摸索总结出一套新时代的合作社经营方式,走生态发展的道路。
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主线,健全生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评估应用体系,探索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发展。
这包括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宅基地有偿退出。
也就是说,已经迁走户口但是有资格继承农村老家宅基地的人、和那些户口虽然在农村但是人不在农村生活所以宅基地长期闲置的人,可以在得到一定补偿的前提下,自愿退出宅基地。
退出的宅基地一方面可以分配给需要的人,另一方面——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
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包括的另一方面,是承包的土地。
前面说过,农村的土地会向集中起来走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向发展,但是,土地的承包权还是在农民手里的。
农民可以把自己家承包的土地租赁给第三方使用,这种方式在我们老家和全国许多地区都有先例。
现在《方案》提出来另一种办法:农民在得到一定补偿的前提下,直接退出承包权。
但是,请注意,请三思——
集体资产股权退出后,退出成员永久丧失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收益分配权利。
《方案》的意思是:鼓励在城市生活的农民把户口迁到城市去。然后,农村也可以适当地接受愿意到农村落户的人。
先说后一半,至少在目前,这是不可能的。
我的户口是从农村迁到城市的,现在如果这政策可以落地的话,我百分百愿意把户口迁回老家村里去。
相比于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获得集体财产收益的待遇,城市户口算个甚?
再说前一半,前一半倒是可以实现的。
但是这里边有个问题:以前城市户口是可以分粮、分油、分房子、分配工作的,那时候我们老农民被限制在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
现在城市户口的这些待遇没有了,城市的房价上天了,农村的改革红利开始慢慢释放了,有几个农民愿意放弃农村的福利、到城市去接手天价楼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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