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州网友问题:
传闻某城中村将启动全面改造,想通过购买村民自建房“博拆迁”,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郭素静律师分析:
村民的自建房和村委统建房、深圳的农民房、瓦房等可以称之为“小产权房”,众所周知,由于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正常在市面上进行交易和流通的。
因此,通过购买村民自建房“博拆迁”第一个风险就是法律上的风险—如果购房者不是当地的村民或集体经济社的成员,那么房屋是不可能登记到购房者名下的。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因此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屋就不属于购房者的财产;即使现在有很多人在购买自建房时,会签订书面的购房协议,还会找律师见证,甚至找村委盖章,但由于买卖小产权房本身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即使签署了购房协议甚至有律师见证有村委盖章确认,但往往也会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也就是说这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其次,交易上的风险。
如果购买的自建房属于违章建筑,一旦政府部门决定勒令拆除,那么购房者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与此同时,购买小产权房,是不能够通过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完成,只能一次性全额付款,这必然需要一百两百甚至几百万的资金长期沉淀,如果自建房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处置或者顺利获得拆迁补偿,这一做法会带来资金沉淀的风险;最后,经济上的风险。
所谓的“博拆迁”是建立在老旧房屋是用低价买入的基础上,但现在有不少老房子也不见得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多少,甚至有的报价比同地段的电梯房还贵,这样的房子即使赶上了拆迁也并不必然是赚的,也有可能会亏本。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dcnews/109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