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江安小产权房(宜宾江安县积极为52户群众办理房屋“两证”获好评)

13年未履行承诺办理“两证”

据了解,家住江安县大妙乡的郭永洪等52个建房户,因其2002年在大妙乡为推动场镇建设,将大妙新区的土地出卖给群众和开发商,按当时的出让协议约定,由政府负责办理该用地的手续,并口头承诺办理“两证”(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证书),长期没有办理,而造成集体上访。

江安县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展开多方调查,并果断处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该案是大妙乡政府在2003-2004年间,为加大场镇建设力度,提升场镇总体形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江安县2002年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3]207号)文件要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统一征地。由于该乡地理区域差异,土地征用后,无任何土地开发商组团投资进行投资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乡政府就采取了小规模房产开发建设的模式。直接将开发区新街出让给有意建房的群众,并与建房户分别签订协议书,约定由政府进行规划、监督与管理等工作,为其办理用地手续、用地选址等。但在协议书中没有对房屋“两证”的办理事宜进行约定。

在实际建房过程中,其建房户认为政府答应办理用地手续就包含或就是办好“两证”。而政府考虑到,涉及业主较多,相关资料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郭永洪等52个建房户的“两证”问题多年未能解决。

主动作为齐心协力为群众办证

为解决遗留问题,该县一方面要求乡政府认真做好对建房户的疏导和解释工作。一方面包案县领导及联系县信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城管局等部门多次调研,形成初步解决方案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施。

责成建房户按照程序,相继向相关部门递交资料。而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城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对郭永洪等人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协助完善后,分别于2014年12月3日和2015年5月11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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