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小产权房有哪些,违法违规的小心了!

维护好城市交通安全。

我县将对这个地方进行整治啦!

复兴街道茅坪片区

复兴街道茅坪片区是属于县城规划区,目前该片区市政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违法建筑量大面广、违法建设行为突出,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为切实维护城市交通安全

和规划建设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禁止机动车乱穿乱插、违法掉头、违法超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禁止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违者依法严处

02

禁止机动车乱停乱放。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行使,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03

擅自占用或挖掘市政道路的由市政管理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4

非法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内容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依法拆除或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租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建设的建(构)筑物依法拆除。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法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

一、对在建违法建筑,城乡建设规划执法大队应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自行消除违法建筑。

对拒不停工或逾期未自行消除的,城乡建设规划执法大队或复兴街道书面通知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依法停止供电、供气、供水等公告,实施强行制止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二、城乡建设、国土、交通、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处置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工作力度。

三、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和违法建(构)筑物供电、供气、供水;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资质和施工机械设备;

工商、卫生、环保等管理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办理审批手续。房屋管理部门不得为违法建(构)筑物办理产权登记。

四、因违法建(构)筑物或违法建设产生的经济权益一律不受法律保护。依法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村社干部等参与、策划、支持违法建设或有违法建(构)筑物的,一律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在整治过程,凡妨碍、阻扰、拒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整治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及其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凡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本通告发布后:自行拆除或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本通告整治范围为:复兴街道毛坪社区S301省道老虎垭(小地名)至柿子坝大桥段。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

县人民政府对市政道路交通秩序

及违法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

踊跃举报违法建设和违法行政行为。

举报电话

县城乡建委举报电话

59222775

县国土房管局举报电话

59222935

县城乡建设规划执法大队举报电话

59224102

本期编辑:田丛阳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cunwei/116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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