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分类确权(没证的房屋全部拆?4类房屋除外)

我国农村的房屋长期存在产权不明的情形,这主要由于没有具有法律承认的证明文书,因为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农民没有所有权。而经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且是地随房走的确定以后,产权将更加清晰,宅基地与房屋一起进行确权。

而现在部分地区开始进行了确权以后的颁证工作,意味着以后无论是拆迁还是买卖,或者是各种补偿补贴,都将有证可依,有法可循,而这个证书就是“不动产权证书”,只要产权证在,房屋将永远合法,处置权归村民所有。

但并不是所有的农房都能领到一本产权证的,有很多违法乱建的房屋,非法买卖的房屋,没有规划允许的房屋是难以取得确权登记颁证的。那么这些没有证书的房屋咋办?会全部拆除吗?

其实不然,4类房屋虽然没有确权但是也不用被拆除,村民要注意,以免被拆除时遭受损失。

第一、合法的祖宅

在农村存有大量的老宅子,这些房子有的存在数百年之久,可以说在没有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出台的时候就有了,因而可以说是历史遗留。对于这些历史遗留的房子,即便不能够确权,但是也是合法的存在,是前人给子孙留下的财富,因而受到保护,是不用拆除的建筑,当然,如果因为年久失修成为危房是要拆除的,但是苦于通过加固修缮来保存。

第二、不阻碍规划的房屋

在农村,不少家庭有好几套宅子,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且要符合当地的要求。因而对于一户多宅的房子是不能够进行确权颁证的,因而要进行宅基地回收。

但是根据现实情况,如果村内宅基地富余,没有人因申请不到宅基地陷入无房可住的困境,同时一户多宅不影响村庄规划的,那么即便一户多宅也会被保留下来,如果家庭人口增多居住困难可以分户了,那么这套房子还可以进行再次确权颁证,从而成为合法住宅。

第三、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在房地一体的房屋确权中有很多现象,就是不知道房屋到底确权到谁的身上合适,这就是具有争议的房屋,可以说产权不明晰。老大说是自己的房子,老二也说是自己的,甚至邻里之间的宅基地界限有争议。

而具有争议性是不能够被确权的,但不意味着不确权不颁证就不合法,所以必须先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而在解决的过程中房屋即便没证也不能拆除。

第四、没有申报确权

确权登记都是经过人来完成的,而只要是工作总有那么一些疏漏,有些居民对于房屋确权面积等问题有异议的,有些没有申报确权漏报的,这些房屋都是不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是这些房子同样是合法合规的,也是不用拆的。

今年开始,农村房屋的颁证逐渐展开,而有证书的好处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可以进行贷款,目前已经有多地银行允许农民用农房进行贷款,这解决了农民创业等方面的难题,也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cunwei/115904.html

相关推荐

联系电话
微信咨询
手机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