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万小产权房?男子54万买房,13年涨到320万,卖家却要求归还

前言

一提起小产权房,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很多人认为,小产权房和宅基地是一样的。其实并不是,在十几年前,人们对于产权的概念比较模糊,大家都认为房子没有什么区别。

直到近些年,不动产权的普及越来越全面,大家才逐渐意识到小产权房的问题。

小产权房:即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与企业联合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同时土地使用也没有合法审批。

这类房产虽然总价不高,但是因为其没有房产证,所以也是贷不了款。有些人则是因为不想背上房贷的压力,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也特别明显,因为没有房产证,是没有办法进行过户的,完成交易。

而小产权都是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产权不清晰,所以买卖双方也只能签署纸质的合同。

一旦“征收、拆迁”,真的说不清楚。要知道,很多人在利益面前,是没有诚信可言的。

一起来看一看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

2006年,北京的张某某经朋友介绍,共支付了54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13年后,因房价上涨,房子涨到了320多万。没等高兴多久,却被卖家告上了法庭。

据媒体报道,张某某在支付房款时,也是与卖房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而且在居住的这段时间里,也正常地缴纳生活中产生的各种费用。

但由于房屋没有房产证,所以一直都没有过户。

2018年,卖方席某某将买方张某某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他们将房屋租给张某某,如今合同到期了,张某某却不愿意搬走。

听到卖方的话,张某某则非常的生气,因为张某某还保留着当年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

因为当年签署合同的是席某某的丈夫,席某某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而席某某的丈夫也于2011年不幸去世。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于2018年8月,双方对簿公堂。

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可不少见,或是房价上涨,或是房屋拆迁,在面对巨大的利益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保持诚信。

笔者在这里建议大家:

不管房价多便宜,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千万不要碰!

就算是有房产证的房子,签合同前一定要核实产权人的信息,以及签署产权人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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